刚看过这部影片,没想写点什么。但在moviegoer上留言之后,反而觉得对这部片子想说的越来越多。
影片的叙事是我的兴趣核心,我觉得这种叙事是非常冒险的,至少在开始的部分相当冒险,导演等于让观众去相信一个“罗生门”。
我能感觉到Nolan在叙事上想法:利用旋转交替式的回忆,螺旋式的纵深,把观众搞蒙了,陷入“叙事幻觉”。这种叙事其实是很难成立的,换句话说,故事本身就是“骗人”的,多人称交替回忆,回忆套回忆,真相就靠不住了。但在最后,似乎观众也不较真了,导演讲什么,他们听什么,都相信了,开始时那些疑惑都消散了。这是把电影阅读的法则嚼透了,才敢于这么做。如果换成小说这么写,由当局者,尤其是两个对立的当局者交替讲述同一个故事,到最后不给读者交待点什么就草草了事,恐怕是根本行不通的,除非,它也是一部关于魔术的小说。
《致命魔术》的叙事是这样的:A和B是对手,C是A的助手,影片开始,故事是通过ABC三个人的回忆建立的。问题在于A与B的关系,他们是对头,而且,双方在回忆中通过对方的笔记继续回忆,A通过B的笔记回忆,B也通过A的笔记回忆,到最后,A和B的笔记都是骗人的,两本笔记都是为了骗对方的,我们的“故事”是在欺骗中建立的,如果较真的话,这个故事那个部分是真的,那部分是假的,我们也说不清了,因为我们不知道A和B的笔记,哪一部分是真,哪一部分是假,更不知道他们的回忆哪一部分是真,哪一部分是假,而且还有C,C讲述了故事的一部分,但他讲的是不是真的,也不好说。但是最重要的,是观众在这个真相不明的叙述中,建立起一个“完整故事”的幻觉(通过电影的第三人称——客观的——表现方式实现的),并且通过这个幻觉(回忆的部分)与现在的事实(正在进行的部分),严丝合缝地连接起来。
所以我说他的叙事是冒险的,换句话说,影片的叙事本身就是“魔术”,是一个“trick”,观众慢慢地,在陷入它的叙述技巧中,相信了整个故事的“幻觉”,到最后也不管那些故事到底是怎样“弄假成真”的,因为表面上看,幻觉与现实已经连接起来。
让对立的当时人,讲述当年彼此对立的故事,是很难相同的。比如让梅里爱和爱迪生讲他们当年竞争的故事,梅里爱讲一段,爱迪生讲一段,他们讲的故事怎么可能是一模一样的呢?或者说,让黄健祥和吴鸿飞讲同一个故事,能一样吗?罗生门能一样吗?但这个故事的叙事就是这么建立的,一个违背常理的“trick”,在小说史上有很多类似的叙事圈套,比如卡尔维诺《冬季夜行人》和博尔赫斯《交叉花园的小径》。如果影片始终由一个人回忆,就不会让人产生“圈套感”,那种叙事的圈套感,这个圈套就是:B在A的回忆中通过A阅读B的假笔记去回忆A。所以,在创作这个剧本的时候,编剧要完全说服自己才能动笔,进行这种叙述。
但我没说这是缺点,或许是一个特点,我只是觉得这样讲故事很冒险。让同行或一个小说家看上前20分钟,就会觉得有问题,这么讲故事好像不能成立。这部电影在叙事上独特之处不像《记忆碎片》那么明显,那是明摆在那里,观众必须加入这个游戏,才能明白故事,但这次的游戏更隐蔽,以至到最后,观众全部钻到故事的“肚子”里头了。
在小说叙述上,小说家必须掌握的一个重要技能,去帮助读者对故事确立起一个清晰、可信的现实,就是故事的时态。在汉语里,时态是通过时间副词建立的,但在西方语言中是通过动词变位实现的。西方现代小说在时态上下的功夫,不比1910年代的格里菲斯们在蒙太奇上下的功夫少,福楼拜就以全篇小说都用过去未完成时而闻名。不论叙事顺序如何变化,倒叙、插叙、正叙、补叙等等,小说家要给每段事实,建立起时态,以便让读者在时间上明确整个故事的前因后果。电影的叙述中,即使没有语言学上讲的时态,但至少有时间问题,帮助观众建立事件发生的先后顺序,比如《低俗小说》,尽管打乱了顺序,但观众能将故事重新建立起来,给每段故事标注出相应的时态,以理解段落之间的因果关系。
但在致命魔术中,如果我们想尝试为每个段落加上时态,是相当困难的,我们会发现,按照影片段落的顺序,很难找到那么多时态,到最后我们会为了准确描述每段故事的时态,迷失在里,但是,我们却能够还原每段故事的顺序,事实的顺序,但这仍不能给我们提供真相,因为这个连缀好时间的故事,陷入到叙述人称的主观世界,我们的故事是通过2个“我”分别讲述的,而且这两个“我”彼此是“对头”,我们只是将他们讲述的时间错乱的片段连缀在一起罢了,但这时,我们已经把注意力集中在故事的顺序上,而忘记了叙述是怎样开始的了,因而观众陷入了“叙事幻觉”,而不再追求“真相”,在这就是诺兰要达到的目的?这个“叙事图景”有点像影片的一款带有黑白色块的幻觉海报,两种色块旋转着纵深,人们总是迷失在最细密的中心处,而往往在扩散的边缘更容易看到真相,但我们的注意力却始终不在边缘,而在中心。
这个故事,完全可以像爱德华·诺顿那个版本的《魔术师》一样,先讲过去,再讲现在。诺兰之所以采用这种叙述,可能出于两个考虑:第一是分戏,两 个男主角,戏份应该平均一点,更重要的是,他要让观众感觉,两个主人公的叙述重心是平衡的,他至少要保证让观众在影片开始,不能把感情重心集中在其中某一个人身上,如果由一个人叙述,故事就很难达到这种平衡。第二个,艺高人胆大,他想玩点新鲜的, 我估计这一点是主要的,他让这个故事本身就像魔术一样,旋转交替纵深,他要变着花样转移注意力,剧中的两个人物,就成为魔术师左手和右手,一只手调动观众的注意力,然后用另一只手去变他的戏法,到最后观众发现,两边的笔记都是假的,于是又从过去时回到现在时,从过去回到现在,相当于“让消失的东西再回来”的第三步,两个人又都出现在“现在时”中。
这样,他的叙事和剪辑,主题和形式之间就产生了强烈的关系,就不是巴尔扎克了,而是博尔赫斯。但最重要的,是他是一部关于魔术的电影,为他在形式上的冒险,提供了一种合理的解释。
说到魔术,我想起去年我在专栏里写到电影发明史的故事,还有梅里爱从魔术师变成导演的故事。电影就是20世纪的魔术,用电影讲魔术,就像左手说右手,与梅里爱当年在魔术剧院的舞台前,架摄影机拍摄他变的戏法,没有什么区别。但魔术有魔术的技巧,电影有电影的语法,后来巴赞谈到“二度现实”的问题,就是说,如果梅里爱仅仅是录制了魔术表演,那只是运用了“一度现实”,利用电影自身语言的特点,进行场面调度,用电影变魔术,那才“二度现实”,那样做的人才不是魔术师,而是真正的导演。 Nolan就是不想停留在“一度现实”吧,他还是想做真正的导演,所以在叙事上,采取了魔术完全无法实现、而只有电影才能实在的方式。
看影片比看您的“叙事”线明白。
想把问题说简单了,看来是最难的。
有点不明白,那个特斯拉留给他的箱子到底是干嘛的?
按照三个人的回忆综合来看,是一个克隆机器,克隆出来一个人,演空间传送,还是double的trick。
非常感谢楼上的springcube朋友帮助宣传维基。
字太小了,看起来眼睛有点难受.
致命魔术我是上礼拜天,经同学推荐才看的,估计是字幕翻译和本身领悟力不高的缘故,看了两遍才完全明白了整个故事. 如你在上文中所说被导演把时间段随意的切割再拼接.很多的闪回镜头.给搞很累. 如此之多的闪回出现在一部小众电影里面并不希,奇的是致命魔术是一部很主流很主流的娱乐大片,而且一出来评价就这么高,看来现在影迷素质跟智商都高了吧……..
这回字大了吧。对这电影,我只是说了我感兴趣的东西,我感兴趣他的叙述,不是故事,是他怎么讲的,不是他讲了什么。你所说的回忆部分的“随意的切割再拼接”,可能跟我感兴趣的不是一个问题。当然,对一部电影,角度不一样,我没说我的角度是唯一的。
(此评论有情节透露)
我也觉得你的评论有点儿小题大作了。多线叙述、真假嵌套好像没那么神吧。总的来说这个片子做得还是不够聪明,包袱藏得不够深,铺垫过多导致悬念不成悬念。比如休杰克曼就是那个贵族,活人大转移用的就是复制机器,断指人用的就是double(两兄弟轮流扮演魔术师和经纪人)。这几个重要的包袱在揭开真相之前观众完全就能猜出来。我一直觉得剧情片拼的就是观众和导演谁的智商高,该片输了一点儿。
bravo!
” 我一直觉得剧情片拼的就是观众和导演谁的智商高”
本人对讲这句话的人的智商深感质疑。
我只是纳闷最后一个镜头里那个人到底是谁?
——————————————-
Posted 五月 3, 2007 at 3:43 pm | Permalink
” 我一直觉得剧情片拼的就是观众和导演谁的智商高”
本人对讲这句话的人的智商深感质疑。”
——————————————–
您要非这么理解俺的话那我也拦不住。
其实这个意思是王朔n年以前最先说的。他说他写侦探小说的时候,感到其实侦探小说就是比作者和读者谁更聪明。
现在越来越觉着所谓的“悬念”片儿都如出一辙地走套路。就算当时它真的把人糊弄住了,过后一想,还是老套路。无非就是大蛇一条,中间蜿蜒起伏,最后咣当咬住自己的尾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