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导演娄烨等人劳动的看法

关于禁止导演娄烨等人劳动的看法

张献民、郝建

近日电影管理部门发布文件禁止娄烨、耐安从事电影工作五年。对此我们认为:

1、《颐和园》这个作品我们迄今并没有看过。但对任何影片,政府管理部门无权在其公开放映之前事先代替全体百姓欣赏它、评判它、禁止它。这是言论自由的问题,对此,中国宪法中有明确条款规定。

2、每个人有劳动的权力,娄烨、耐安的工作就是制作电影。禁止一个人从事一个行业是一项荒谬的决定,既不符合理性也有悖人性,应该立即取消。

3、如果上述决定是按照某些行政管理条例所做的处罚,我们作为行业中的一份子,希望改变或取消条例而依法管理。

以上文件,在第一阶段以电邮方式通知业内同行,有希望发表意见写几句话的人可以接着写,大家写的文本在将来可能是个公开的文本,即包含其不经删改的全文和作者署名。第二阶段,是将该合作文本在更广范围内通知同行,并寻求公布该合作文本。

郝建、张献民

06年9月9日
崔卫平:

技术上的问题,是可以在专业人士、学者之间公开、平等讨论的,也可以让观众参与进行评价。运用所谓“技术不合格”的借口进行阻挠,明摆着没有人能够相信。

法律上没有明令禁止不可以去做的事情,就是可以去做的事情。所谓“敏感”内容,如果没有明白写进法律,就是人人可以谈论的对象,也是电影可以拍摄的对象。试问,娄烨和耐安他们从什么地方能够知道,某些内容是不能涉及的呢?有谁曾经这样告诉过他们呢?同样,有谁曾经告诉过我们当中的每一个人呢?

放在桌子底下的、不能明说的那些潜规则,与这个国家的法律给人们提供的言论空间是相抵触的。

呼吁撤销对于娄烨、耐安的处罚决定;并呼吁修改相关管理条例,给年轻导演提供更多的机会与平台,做到令人口服心服。
崔卫平

我的立场和态度(吴迪):
一、电影审查是扼杀国产片的罪魁祸首,应予废除,代之以分级制。
1949年以降,电影审查就成了中国电影人的噩梦,我在《审查与监督:十七年电影》(电影艺术 2005/6)一文中对此做了初步探讨。电影审查的根源在制度,这是明眼人心照不宣的事实。这种审查制度发展到极端就是江青一人主宰影坛。换言之,中国电影能够走向样板戏,走向阴谋电影,十七年电影审查其后面的制度大有功焉。电影史家们所谓的新时期, 至少在审查制度方面是新瓶旧酒. 中国电影为什么敌不过韩流, 为什么国人不爱看本国的电影, 为什么张艺谋\陈凯歌/田壮壮要远离现实, 根本原因或重要原因就在电影审查。废除电影审查,实行电影分级,与国际接轨,是振兴国产片唯一的出路。
二、电影人要有历史感,放长眼光,保存资料。
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告诉我们,电影审查的废止大多取决于政治和文化的变革。美国在1966年正式废除海斯法典,台湾在1982年起动电影分级,韩国自1997年结束军人政权的独裁政体后,才解除了加诸于电影身上的的镣铐。相信中国的电影审查也有废止的一天。在这一天没有到来之前,中国的电影人应该具备一种历史意识,放长眼光,从现在就开始积累材料。田壮壮将电影局下达的禁拍令装裱起来,置于镜框之中,悬于客厅之上。从此举中,我们看到了田导的悲愤、也看到了他对将来的希望。电影局下达的关于娄烨禁当导演的文件是很珍贵的文献,希望娄烨、耐安本人妥善保存。我相信,将来的中国电影史上会开辟专门的一章,叙述所谓太平盛世时代对第五、六代电影人的封杀,对中国电影的摧残。(我去年编写的《是非姜文》中将电影局对《鬼子来了》的审查意见公之于众,其用意就是要保存这份资料。)从田壮壮《蓝风筝》到《活着》,从李扬的《盲井》到《颐和园》,这类的影片都将作为中国艺术家争取自由表达的重要作品载于青史。同样,封杀这些影片,这些导演和制片人的有关部门有关人士,也将被钉到历史的耻辱柱上。听说张献民先生撰写了中国电影禁片史一书/文。这是有眼光,有责任感的令人敬佩之举。
吴迪/启之
2006-9-16

朱日坤:
一、文化若有生命,自由表达是基础之一;
二、公民有自由选择职业同时获得生存的基本权利;
三、真正的电影分级制是不可逆转的时代趋势,在这个年代还用“禁止拍片”的方式来限制电影创作,是何等野蛮和荒唐!
朱日坤/2006年9月22日

王晓鲁博克:

前几天我遇到一位第六代导演,他对于贾樟柯《三峡好人》获得威尼斯感到高兴,但是他并不看好这个电影的在国内的市场,因为不知道放给谁看,也没有地方放,因为没有西方那样的电影院的小厅和专门的放映场所。为什么没有这样的场所?是民众不需要吗?不是的,是因为有各种各样的限制。

而另外一个问题更让人觉得过于沉重。《三峡好人》使很多媒体都腾出大量版面来进行报道,大家又来重新审视第六代的“美学传统”。这是一个固执地言说自我的传统,因此很多人认为第六代是自恋的,第六代应该长大,应该有更多的去为资本负责,要市场化,要有商业的能力!这是前两年对第六代的最大的舆论压力。大家看这两年大众媒体里最大的呼声,就是这个电影的商业化和市场化。我们且不管商业化本身的意味,且看言说自我是不是必然与商业形成对抗。言说自我其实就是带着现实感来言说这个时代,第六代那些有坚持的导演就是要负责任地听从自己内心的呼唤,听从那个潜意识中发出的指令。在这个特殊的时代,一代人有一代人的疼痛和使命,而导演作为敏锐感受力的持有者,他不外在于他的时代,他是一个有责任感有力量的代表,他的个人化的言说并不只是个人的经验,只对自己有效,而是具有广泛的普适性。因此,他越是对自己负责,就越是对于时代负责。今天所谓的那些呼声,只要求他们对于资本负责,这是另外一种犬儒主义,让第六代不能很好承担对于资本的责任的,不是他们的个人表达,而是一个不正常的市场,有着过多言语禁忌的“商业环境”。正像王小帅导演相信如果有正常的市场,自己的《青红》会有很多人看一样。我也相信,在现在强烈呼唤、强调动画、数字技术、电影的娱乐功能、商业价值和心理按摩功能的环境里,有许多问题在众生喧哗中被遮蔽掉了。这些技术和要求是正当的,但是,我们也不能因此而打压另外一种创作倾向,因为他们有着更大的关怀力量,有关怀力量,就不会没有市场,因为人的心灵在“硬作的狂欢”前面会感到更加压抑,感觉到自己的内心并没有被更熨贴地照顾到,而是被额外地愚弄了一遍。因为一代人有一代人的问题,我们不能从现实中飞出去,飞向好莱坞。而看好莱坞电影,我们感觉到愉快,我们带着羡慕的眼光去看,他们为我们提供了另外一种生活的参照,一个理想的标本。但若我们的电影人制作出一个和好莱坞一样的作品,一样的外在形态,一样的主题表达,那么我们可能就会觉得很不舒服,甚至愤怒,觉得这样的电影简直就是在胡说八道,因为我们的现实的联想会马上加入进来进行评价,那些电影的虚假的,“虚假”在我们这里仍然是有效的批评的话语,这就是中国的合理的语境!

从前年开始,很多人幻觉“第六代”终于进入主流了。其实情况不是更好,而且更坏了。在地下的时候,第六代是自由的,那时候他们过着贫困艺术家的生活。恰好是当他们被引入地上的时候,他们最大的不自由就来临了。他们要为一个扭曲的市场负责,还要一边看着审查制度的条文一边来修改自己的剧本,而这个条文有时候并明确写出来,而是一种“莫名其妙的眼神”,于是就更加折磨人,同时,他们还要为自己的艺术负责。所以这样的环境下就产生一些疙疙瘩瘩、极不顺畅的作品,剧本普遍有问题,缺乏言说自己身边的故事的能力。有许多作品里都显示了这个症状,包括《世界》,甚至《无极》,《日日夜夜》,《江城夏日》,《光荣的愤怒》……这个名单可以列很长,不是导演缺乏才华,而是他们被捆绑着跳舞,这正是一个带着某种必然性的舞姿,作为影评者,我们责备导演太多了,我们对于制度改革的呼吁则太少了。

前几天与那位第六代导演谈到表达和市场问题,他说,“大家认为第六代没有市场能力其实是很荒谬的,因为他并没有给你一个正常的市场,只给了他们一点点空间,然后看这第六代的狼狈说——你看他们不行吧?”

的确如此,第六代,还有其他电影工作者们都是被绑着双手,一下子踢进了市场的海洋里,然后看着你或挣扎或淹没,然后说你没有游泳的能力!为什么中国电影一直不能有好的市场,这个问题的最大原因不需要向别处寻求,只向我们的表达的约束和限制里找原因。在经过了多年民主努力的今天,仍然出现“禁止某个导演创作5年”的行为,不仅仅反人道,反文化,还反市场。若诚意地呼唤中国电影市场的春天,就要改变我们的做法。

1955年>中,有一句:“没有自由的电影只是一架进行投机,推行愚民政策和民族主义的机器.让我们为争取自由拍电影的权利而奋斗.”
从那以后的意大利新现实主义产生了至今仍无法超越的电影大师—-费里尼,安东尼奥尼,罗西里尼等.费里尼更是发自内心的说:”感谢民主降临意大利.如果意大利仍是法西斯统治,我只是生活在里米尼小镇的浪荡子”.这是曾生活在法西斯统治之下而后得到解放获得自由的艺术家的真心告白.
我们现在距这份宣言的发表已有50多年了.在21世纪的今天,世界上最黑暗,最专制,最腐朽,最荒唐的中国电影局官员大发淫威以技术不过关的名义将一部有创意的影片封杀,更严厉的是竟然剥夺娄烨导演的拍电影的权利达五年之久.这是今日世界最大的丑闻,是中国电影人的耻辱,也是中华民族的耻辱.
让我们团结一致坚决抵制反动的电影当局的疯狂行径.让我们为争取自由拍电影的权利而奋斗.
黄(黄文海)

一、 文化若有生命,自由表达是基础之一;
二、 公民有自由选择职业同时获得生存的基本权利;
三、 真正的电影分级制是不可逆转的时代趋势,在这个年代还用“禁止拍片”的方式来限制电影创作,是何等野蛮和荒唐!

朱日坤/2006年9月22日

近来寒暑不常,希自珍慰。 蒋志&任兰 2006年9月29日
一、 如果艺术还有这样的界限?!是否政府的规定可以被遵守,为什么要被遵守?电影作为媒介,有着很强的公共基础,如果不能被电影院放映,可以做盗版,在网上传播,让更多的人看。
二、娄烨和耐安完全可以不理会这样的管理,作为艺术家和制片不做电影还可以做广告,不做广告也可用五年的时间做纪录片,关键在于这个职业真的很重要吗?!我想电影局应该没有规定不能用摄像机吧!
三、娄烨一直是我喜欢的导演,一个重要的个体。我非常支持上述个人对电影局做法的指摘,和对法制的坚持。我们作为公民所能具备的衡量事物的标准,不过是道德和法律的准绳,我想如果这些都可以模糊的执行,我就很怀疑其执法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李振华 2006年9月30日

Dear Jiang Zhi,
Thanks for sending me the news. I totally sha re your opinion and support the struggle of Chinese film makers for the freedom of _expression??it?? time for China to become a real civilized society!
All the best
Hanru (侯翰如)
9.30

《颐和园》是一部制作精良,技术水平符合国际标准的影片,一部才情兼备,感人至深的电影作品,该影片在国际一流放映厅放映时没遇到任何技术问题。以”技术原因”禁止电影工作者从事其职业的权力,即不合理,也不合法。呼吁废止现行的电影审查制度,取代以科学的受法律保护的电影分级制度,出台保护行业从业人员基本权力和利益的法律。
李洋

1. 在现有的审查制度下,中国的电影工作者在不知不觉中,被束缚了手脚,排斥任何不同意见是极权主义的做法,与现在国家提出的执政为民背道而驰,无法让人信服,如果失去民心,中国电影的下场很可能是第二个中国足球。

2. 在一个压制的环境中,可能会产生两种结果,一是完全不生长,二是畸形的疯长。如果中国电影真的变成这样,那造成这种状况的人,肯定会成为历史的罪人。

3. 电影审查制度的改革的车轮已经到了无法阻挡的时候了,

4. 伟人曾经说过:“任何阻挡历史车轮前进的人,只会粉身碎骨”。刘高明 2006.10.1.

郭熙志:已收到,严重同意。全国起义。

1、我坚持认为,中国今天所有的问题都已经不是一个意识形态的问题,而是一个利益分配的问题。很难想象,无论中国电影发展得好不好都和他们没有直接关系,而只是把电影审查当作自己饭碗和利益来源的人,会真的从富有建设性的角度去看待一部电影究竟适不适合上映一个导演有没有权拍片子。因此我们可以看到这样一种奇怪的现象,一些在小制作、“小导演”那里被百般垢病的事情,在一些进口大片或者国内“大导演”那里畅通无阻,是否电影审查权本身已经成为某些不敬业的公务员进行权力寻租的手段?所以审查权才会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出现如此大的双重标准甚至多重标准?

2、电影不是不可以禁止。但是从政务公开的角度来说,电影局方面应该对禁播《颐和园》的事情,作出具体的解释。《颐和园》究竟为什么不能播映?理由是什么?请作出明确和详细的解释。这样我们才能相信,这些理由不时一时拍脑袋作出的,而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同时,提出这些理由的人,都是些什么人?请留下你们的真名?作出和支持禁播和禁导决定的,是什么人?也请你们留下你们的真名。既然你们相信在做的事情和说的意见是正确的,那么应该不会害怕留下自己的真名。作为一个国家公务员应该有对自己做过的事情负责的态度,这已经不是一个公务员必备的素质,也应该是一个正常的人应该具有的人品。电影不是什么国家机密,娄烨、耐安之流一没有什么权力,二也没有黑社会背景,应该不会有能力对反对他们的人们实施打击报复,因此整件事情的公开化,不存在任何理论和实施上的障碍。如果娄烨和耐安对这些理由有异议,他们也应该有要求举行公开听证和为自己辩护的权利。

3、从长远来看,如果电影审查权真的有存在的必要,也应该把这种权力直接交给和这个行业发展直接相关的同业人员组成的各类协会和直接支持这个行业存在的观众。从行政改革和机构精简的角度看,电影局完全把更多的精力放在监督和仲裁上,这样也可以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开支和冗员,为国家和纳税人节省财政预算。
孙健敏
10.1

娄、耐二人我不认识,也没看过《颐和园》这部电影,但基本的常识我知道,凭一个“行业规定”来禁止一个人拍电影或创作的权利是不可理喻也无法接受的。我同意并支持郝建、 张献 民二位的意见。
吴文光, 2006-10-3

听到消息时,我正好在长江上,正好有同行的朋友谈到,某些不合理的捕捞方式对长江生物多样性的恶劣影响。尤其是20年前盛行的拖网,网眼小,网口大,不仅摧毁性地破坏生物资源,还会严重影响水底地貌!与之类似,《蓝风筝》、《小武》、《鬼子来了》,以及我至今尚未看到的《颐和园》,或许只是被这种过时的拖网网中的几条鱼而已,那么,其他那些还在生长中的鱼类和虾蟹呢?这种电影审查制度,对整个中国电影生态的破坏是让人忧虑的!
  在我看来,有关部门不妨放宽政策,采取针对不同年龄\人群的分众制度,让国产电影在国内外得到更广泛的交流和传播,而不是寻找借口进行遏制、打压。再那样下去,一代新人将会走得更远,甚至可能彻底抛弃管理者最初制订的游戏规则。
  所幸的是,不管遭禁与否,大浪淘沙,最后留下的是真正有价值的影像。
黎小锋 2006-10-4

一、任何事情要做好,都首先必须知道界限在哪里。如果它没有在立法里被清晰的表述,就是说,如果我们面对的是禁忌而不是明确的禁令,那么,我更担心全中国电影人的创造力和想象力严重受损,这一点将直接损害中国电影。
二、出于对中国电影负责、真心希望它好的愿望,站在电影管理、服务部门的立场上,即便为了减少盲目创作、投资,减少对中国电影投资人和创作人对中国电影信心的打击,也应尽快提请人大立法。
三、在法典未出台前,我们也希望有关政府部门对中国电影人(投资方、制作方等)进行相关政策培训和解释,明确界限,明确什么是不可为的。在此工作缺失的情况下,电影人创作出的作品被禁、并处罚有关作者禁拍,相关电影管理、服务机构有渎职之嫌。
四、电影管理办法或条例,在处以娄耐禁拍的环节上,是否举行了听政会?如果没有,此处罚行为本身违宪。
五、娄耐应保留聘请律师,针对被禁拍的处罚提请行政诉讼的权利。
六、中国的娄耐还有千千万万个。因此,第五条请大家留意,随时以法律捍卫自己的权利。
甘小二
2006、10、4

2 thoughts on “关于禁止导演娄烨等人劳动的看法

  1. 此时西方主流媒体如时代杂志也有关注。虎皮在网上有影响力,似我这样的散民,只是徒增叹息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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